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實施34項民生工程的通知
淮政〔2011〕22號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八屆十三次會議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政府決定2011年實施34項民生工程?,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4項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在全市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促進村級公益事業發展,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新農村建設。
(二)農村公路危橋加固改造工程。從2011年開始用5年時間,投入6000萬元,完成98座農村公路危橋改造任務,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眾出行安全。
(三)落實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在全市開展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進一步擴大城鄉消費,提高居民生活質量。
(四)資助職業技能教育項目。通過資助初、高中畢業生進入市職業技術學校學習,提高新成長勞動力的就業能力,緩解就業緊張壓力,滿足我市企業用工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調整完善6項民生工程
(一)落實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從2010年起,國家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在2009年小學325元、初中525元基礎上提高100元,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由小學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小學750元、初中1000元。2011年繼續按照提標后的政策實施。
(二)調整高校和中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項目政策。從2010年秋季開始,國家進一步提高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水平,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將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實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補助1500元。2011年繼續按照提標擴面后的政策實施,并將原高校和中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項目調整為“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三)提高農村五保供養補助標準。2011年,將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新增部分由省與市、縣按8︰2分擔。
(四)充實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項目內容。將特困精神病患者藥費補貼作為已有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項目的擴充內容。2011年,向持有低保證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補助500元藥費。同時,統一城鄉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標準,將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
(五)調整農村清潔工程項目政策。2011年,將原農村清潔工程項目調整為“農村危房改造及清潔工程”,在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項目的同時,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
(六)充實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和生活救助項目內容。將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和血防機構能力建設作為已有的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和生活救助項目的擴充內容。2011年,進一步推進血吸蟲病傳染源控制工作,實施淘汰耕牛、封洲禁牧、建設無害化廁所、加強血防機構能力建設。
三、繼續實施24項民生工程
農村公路“村村通”工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已按期完成目標任務,自2011年起退出民生工程;隨著各地將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逐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費保障受益人數將不斷減少,自2011年起轉入部門正常工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光榮院建設、社會(兒童)福利中心建設、新型農民培訓工程、農民工技能培訓工程、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建設、校舍安全工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醫療救助、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農村沼氣建設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家書屋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等24項民生工程,繼續按《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2010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0〕14號)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們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民生優先的理念,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更好地發揮民生工程對擴內需、調結構、促和諧的多重效應,著力健全改善民生的長效機制,不斷增進人民群眾福祉。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切實把實施民生工程擺在突出位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市民生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積極主動做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對照職責分工,加強工作調度,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指導督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h區政府作為民生工程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下移工作重心,精心組織,精細實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優先保障資金,嚴格民生工程資金管理。各級政府要優先安排民生工程資金,做足預算,重點保障,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要采取以獎代補、貼息、擔保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要加大各類民生資金的整合力度,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進一步嚴格資金管理,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嚴禁擠占、挪用、滯留以及虛報冒領等行為發生。
(三)完善政策措施,持續發揮民生工程效益。各縣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整合民生工程項目資源,進一步提高已建成項目的使用率,健全工程類項目后期管護機制,促進各項工程穩定健康運行,實現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四)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民生工程影響。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面向基層、面向群眾加強政策宣傳,創新宣傳方式,提高宣傳實效,擴大民生工程社會影響力。要嚴格執行各項公開制度,積極引導群眾參與、支持和監督民生工程的實施,提升群眾的參與度和滿意率。
(五)加強督促檢查,務求工作實效。各縣區要進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機制,采取隨機抽樣、暗訪、開展回頭看活動等多種方式開展督查,嚴肅查處督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情節嚴重并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探索建立民生工程科學評估體系,引入績效評價制度,對已經建成的民生工程項目進行評估。市政府將繼續對民生工程年度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嚴格兌現獎懲措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