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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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淮政辦秘〔2020〕11號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0〕6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的若干措施》《關于對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醫療衛生人員給予保障和激勵的若干措施》《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的若干措施》《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應的若干措施》《關于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道路物資運輸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工作的若干措施》《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從優執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補充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2月12日


關于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

生產供應的若干措施

一、推動穩產達產。實行會商制、日報告制,推動企業穩產達產。貫徹落實國務院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對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調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縣區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

二、支持增產擴產。對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企業簽訂合同并順利達產后,給予增購設備投資30%的一次性補助,符合省50%補助政策的再積極組織申報支持;對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直接調度的重點企業,按省政策要求積極申請補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提升審批效率。簡化疫情防控急需一類醫療器械企業生產備案和產品備案,實行即辦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加大穩崗支持。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實施力度,將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裁員率放寬至上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對按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要求,提前復工復產、納入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據定點企業在假期間復工天數和每日在崗職工人數(含臨時工),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補貼標準,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五、優先采購使用。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由各級政府全額收儲。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防控用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優先采購使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

六、給予稅收優惠。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自1月1日起,對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等。(市稅務局)

七、加大信貸支持。對國家及省確定的名單內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積極爭取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對市重點支持名單內企業,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優先辦理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等業務。(市財政局、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八、實行政策傾斜。對我市已出臺的“三重一創”、新型工業化、科技創新等系列支持政策,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優先享受。對新申報醫護類、藥品類科技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項。(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以上政策措施扶持對象包括市內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防控物資的企業,以及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制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主管部門要把企業累計供應國家及省、市的物資調撥量作為政策兌現重要依據,相關企業增產擴產新增設備補助資金從市財政相關資金中優先支持。

本政策措施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關于對參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醫療

衛生人員給予保障和激勵的若干措施

一、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參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9號)和《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皖財社〔2020〕68號)有關規定,按照一類補助標準,對于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于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按文件規定的范圍統計發放名冊,上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h區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市級衛生健康部門,市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復核批準。同級財政部門據此安排補助資金,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據實發放。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臨時性工作補助由市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后發放。各地資金由同級財政先行墊付,市財政根據省財政廳規定程序與各地財政進行結算,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自行承擔。

二、對參與疫情一線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人員給予一次性慰問補助。聚焦一線中的一線,對參與疫情一線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人員,即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確定的一類一檔人員中,連續奮戰、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并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護理的醫護防疫人員,在享受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每人6000元的一次性慰問補助。要確保發放對象合規、有據、精準,一次性慰問補助發放程序與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程序相同。各地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從上級財政撥付的疫情防控補助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自行承擔。

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落實工傷保險待遇。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配合)

四、鼓勵有關保險機構贈送專屬保險保障。鼓勵各保險機構,對我市參與疫情防控醫護人員和援鄂醫療隊員,贈送疫情專屬保險保障,適當擴展保險責任范圍,對因疫情感染發生意外的,給予相應的保險賠付。(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紅十字會、淮北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五、疫后免費體檢和休養。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要做好醫療衛生機構安排參與疫情一線應急處置的醫療衛生人員免費體檢工作,并結合實際給予帶薪休養休假。我市援鄂醫療隊員和市級定點醫院的一線人員由市級統一組織安排集中休養,其他人員由各縣區組織安排。(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六、給予嘉獎獎勵。對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醫療衛生人員,在職稱評審時優先推薦,崗位聘用時優先聘用,可破格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在市縣政府各類評選評優中予以傾斜??筛鶕嘘P規定及時開展記功和嘉獎獎勵。(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配合)

七、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家屬的保障工作。要及時了解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難,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重點做好生活保障、心理保障、人文保障、安全保障和其他保障,及時有效地為一線醫務人員解決后顧之憂。(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門配合)



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

生產流通供應的若干措施

一、加大蔬菜供給。積極依托本市種植大戶和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跟蹤監測蔬菜生產供應情況,暢通市內蔬菜流通。通過加強對地產蔬菜生產經營主體指導服務,統籌安排好產品結構和生產布局,豐富品種類型,落實標準化生產栽培技術。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保障蔬菜市場均衡穩定供應。積極調運和儲備蔬菜種子,指導育苗企業有序開展種苗集中生產供應,確保及時播種定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二、抓好肉蛋奶生產。充分發揮肉食屠宰加工龍頭企業作用,根據市場急需,加大產能,全力保障肉食生鮮制品的穩定供應。加快生豬規?;B殖,開展畜禽養殖和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落實養殖用地保障、畜禽生產獎勵、金融保險等政策措施,千方百計加快生豬生產,增加牛羊肉產出,強化冷凍肉及奶制品等儲備。穩定禽蛋生產,規范家禽集中屠宰場建設。保障奶業穩定發展,依托地方企業,支持生鮮乳銷售,引導商業零售企業收購供應生鮮乳。安排規模種養生產主體和飼料、屠宰、種畜禽、畜產品加工包裝材料等生產加工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加快恢復產能,幫助解決復工復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保障“菜籃子”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生產加工等相關企業正常運行。(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強化糧油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應急預案,強化統籌調度,確保糧油供應。加強監測預警,實行糧油市場日報告制度,及時掌握成品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情況,確保糧油市場供應不脫銷、不斷檔。(市發展改革委)

四、保障運輸暢通。疫情防控期間,對主副食品流通企業及時發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將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產品、水產品、糧油等重要生活物資及種畜禽、仔畜、禽苗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綠色通道”,確?!安煌\?、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對外來車輛運輸種子、種苗、農藥、化肥、農膜、飼料(包括飼草和玉米、豆粕等飼料原料)、獸藥(含獸藥原料及包裝材料)、畜產品加工包裝材料等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機械以及緊缺物資的,要保障運輸通暢,嚴禁以無通行證和其他不正當理由,對車輛進行勸返或禁止通行。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確保通往交易市場、蔬菜基地和畜禽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等場所的交通通暢。(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提高物流效率。支持傳統商貿主體電商化、數字化改造升級,積極發揮大中型電商企業籌措物資、對接產銷的作用,引導主副食品供應模式創新、渠道多元。進一步完善城鄉郵政快遞網點建設,暢通郵政快遞渠道,確保小區快遞便捷送達和收寄。順應疫情防控需求,鼓勵流通企業利用互聯網開展配菜、訂購等個性化服務,大力發展新零售和不見面銷售。加快建立健全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推動產地庫、大型消費城市公共配送冷庫、信息化平臺等冷鏈物流重大項目庫謀劃、立項、建設,提高生鮮冷凍食品本地儲運水平。加快物流園區建設,及時兌現示范物流園區獎補政策,提高主副食品集疏運能力。對因物流運輸等原因導致主副食品不能及時疏運的,鼓勵物流園區減免倉儲保管等物流費用。(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

六、擴大市場供應。實施農超、農社、農校、農企對接等“四項對接”,暢通對接渠道,拓展對接范圍,發揮淮優農產品的品牌效應和規模效應,開展淮優農產品進社區保供應抗疫情活動,增加對接品種,擴大受益群體,暢流通、降成本、促生產、保供應。組織連鎖超市加大貨源、調運、配送、補貨力度,提高補貨補架頻次,做到存貨在店、存貨在架。鼓勵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提高采購本地農產品比例,加大外地菜采購力度。組織足夠人員每天看市場、查缺貨,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解決。提前做好學校、大型廠礦企業的供應安排,組織生產基地直接供應和配送,鼓勵創新探索超區對接模式,做好疫情管控小區的主副食品無接觸配送。督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進一步拓寬貨源,積極開拓進口渠道,指導企業用好糧食進口關稅配額,增加主副食品的調配和進口。(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七、增加供應網點。綜合評估超市、便利店、平價商店等生活必需品供應網點的防控措施、群眾需求和供應能力,鼓勵有序正常營業,統籌疫情防控和方便群眾。(縣區防控指揮部、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八、確保物價穩定。進一步加強主副食品價格監測、預警、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網絡。推進價格巡查,深入生產基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動態跟蹤摸排第一手情況。積極開展精準預測研判,實施預先和適時調控。加大主副食品市場的保供信息公布,妥善回應熱點難點問題,釋放供應充足、價格總體平穩的信號,穩定民心,堅定信心,穩定市場預期。建立健全價格調控機制,安排財政專項調控資金,增加平價蔬菜、肉禽蛋及糧油供應,全面運營農副產品平價店。嚴厲查處以次充好、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將相關企業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九、增強財稅支持。全面落實應對疫情的各項財政稅收政策,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對穩價保供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在項目安排等政策上給予傾斜。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停產停工、關門歇業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和國網安徽電力出臺的減免容量費、降低容量標準、免收高可靠性電費等“十項措施”。落實《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0〕63號),對中小微工業企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自2020年2月9日起執行)。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主副食品供應企業及個體經營戶,免收3個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淮北供電公司、市建投集團、市供水公司)

十、加大金融支持。落實專項再貸款支持政策,努力爭取將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企業納入國家和省重點醫用物品和重點生活物資企業名單,引導銀行機構擴大低利率信貸投放規模。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優惠利率貸款。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為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并適當降低擔保費率。(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淮北銀保監分局、各商業銀行)

十一、加強用工保障。按規定健全和完善工作場所人員防護制度,認真落實企業經營場所通風、消毒、人流疏導等措施,加強企業員工防疫宣傳和教育培訓,提高生產經營企業自身的防護意識和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安全。積極調配口罩等防疫用品,保障正常運營的大中型超市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業。積極幫助主副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復工復產,協調解決企業用工需求,引導用工企業和求職者利用互聯網對接用工需求,鼓勵和引導主副食品生產加工產業鏈上企業與餐飲、住宿等行業用工富余企業開展企業間用工調劑,積極解決用工難問題。促進滯留返鄉務工人員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引導勞動力就近就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市建立健全主副食品聯席會議機制,落實部門責任,強化市場調控和監管,保障市場供需總體平穩。強化縣區、部門責任,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分解細化各環節工作任務,提升生產加工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供應保障能力,確保主副食品生產流通供應全鏈條有序運轉。(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縣區政府)



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保障能源供應的若干措施

一、全力做好煤炭供應。各有關單位、煤炭生產企業按照國家、省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煤炭供應保障有關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煤礦生產,持續抓好復工復產。支持已復產煤礦科學組織生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滿負荷生產。協調待復工煤礦細化工作措施,組織休假人員返崗,全面恢復正常生產,優先保障全市燃煤電廠等重點用煤單位的用煤需求。煤炭企業2月份發運本市燃煤電廠的電煤應不低于去年同期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的數量。(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各煤炭生產企業)

二、保障發電企業平穩運行。燃煤電廠要主動加強與煤炭企業的溝通協調,確保電煤連續穩定供給。市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內發電企業電煤儲存情況的監測,支持燃煤電廠多措并舉提高電煤庫存,協調煤炭生產企業優先保障本市電煤供應,確保電煤庫存穩定在合理區間。各發電企業要切實加強機組運行維護,及時消除設備缺陷,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縣區政府、各煤電企業)

三、提高供電服務水平?;幢惫╇姽疽訌婋娏┬栊蝿蓊A測分析、電力電量平衡預測及電網安全風險評估分析,優化電網運行方式,確保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疫情防控期間,積極采取支持性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全面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對因疫情防控引發的企業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更、暫停、減容及其恢復等業務,實行“當日受理、次日辦結”“先辦理、后補材料”,全力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對疫情防控涉及的醫療場所和藥品、防護物資生產企業的用電報裝,采用“先受理、先實施、同步審核資料”的方式,安排“一對一”服務,確保第一時間滿足用電需求;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因流動資金緊張、交費有困難的,實行欠費不停電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淮北供電公司、縣區政府、各發電企業)

四、切實保障油氣供應。石油天然氣供應企業要科學組織生產,強化產運銷銜接,有序投放市場資源,保持合理庫存。加油站、加氣站要合理安排運營,做到油氣不脫銷、商品不漲價、服務不打烊。積極爭取上游氣源支持,加大LNG天然氣采購,加強天然氣儲氣設施運行維護,提升儲氣能力,保障重點用氣單位和居民用氣需求。(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中石化淮北石油公司、中石油淮北銷售分公司、淮北華潤燃氣公司)

五、確保社會用能需求。疫情防控期間,供電、天然氣等重點能源保供單位,要建立完善有序用能預案,遇特殊情況優先保障疫情病患診治定點醫院、應對疫情所需醫療設備和重點物資生產企業以及超市、農貿市場等民生用能。對定點醫療機構、隔離場所等疫情防控重點單位及場所,建立供電保障全天候專屬服務團隊,開展用電設備維護和運行監測,應急發電車24小時備勤。做好居民用電、用氣保障,尤其是實行封閉管理小區、村莊、單位的電力、天然氣供應。疫情防控期間,對暫時欠費的居民不停電、不停氣,保障群眾正常生活。(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淮北供電公司、淮北華潤燃氣公司)

六、開辟能源運輸綠色通道。發揮各級政府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協調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暢通能源物資調運通道,確保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生產、供應、運維車輛通行,優先安排電煤運輸,及時解決電煤采購運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障發電企業物資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縣區政府)

七、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化解重大生產安全風險,堅決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底線。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化重大風險管控,推動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地落實,確保不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把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強職工健康檢查,加大疫情防護裝備保障力度,將防護措施落實到每位職工,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區政府、各能源企業)

八、嚴格落實能源保供責任。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間、企業間溝通聯系,強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加強能源保供協調調度和督促檢查??h區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各能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本地區能源供應平穩有序。重點能源企業要科學制定計劃,精心調度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價格政策,制定能源保供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啟動,實施有序用能。(市發展改革委、縣區政府、各能源企業)

九、建立能源供需臺賬。煤、電、油、氣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掌握市級煤、電、油、氣生產供應能力和分地區、分行業及重點單位用能需求,建立供需臺賬,確保供需平衡。(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能源企業)

十、做好監測管理。要對疫情期間能源保供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嚴格落實重大事件和突發情況上報制度,及時解決能源保供中出現的問題。(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淮北供電公司、各能源企業)



關于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道路物資運輸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

一、保障公路網通行順暢。全市各類交通監測點要進一步增加防疫監測力度,做到“逢車必檢,逢人必測”,把好疫情輸入關。各國省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除在必要路段設置疫情檢查點、安排人員值守外,不得擅自采取封閉、阻斷國省干線公路、硬隔離農村公路等方式阻斷交通。各村要在確保疫情防控的情況下,至少保留一條出入道路,確保生產生活物資下鄉和農產品進城。各縣區政府要對轄區道路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迅速整改到位。(縣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將重要生活物資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疫情防控時期,蔬菜、肉蛋奶、畜禽及產品、水產品、糧油等重要生活物資及種畜禽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確保做到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利通行“三不一優先”。各收費公路經營單位要開通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綠色通道”,對持有統一式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承擔運輸任務及空載返程的車輛,一律免收通行費。(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三、統籌做好其他必要的生產物資運輸。各地要保障電煤、油氣、化工、飼料、種子、農資等重要生產物資運輸通暢,各疫情防控點嚴禁以無通行證或其他不正當理由,對車輛進行勸返或禁止其通行。交通運輸、公安、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積極幫助解決車輛通行中遇到的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簡化免費通行手續。對省內跨市運輸應急物資的,通行證由承擔具體運輸任務的承運單位或駕駛人按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公布的式樣,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寫;跨省運輸應急物資的,通行證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順暢通行的緊急通知》(交運明電〔2020〕37號)有關規定,由承運單位或駕駛人按交通運輸部門戶網站公布的式樣,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寫。通行證隨車攜帶,享受免費通行政策。對偽造通行證和假冒應急物資運輸的車輛、人員及企業法人,納入信用管理。(市交通運輸局)

五、做好應急運力保障銜接。要在確保各級指揮部調配的應急物資保通保暢、優先通行的前提下,做好全市基本生活、生產急需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全市統籌600臺貨運車輛應急備用。各縣區要加強運力應急準備,確保應急需求。(市交通運輸局、縣區政府)

六、嚴肅紀律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屬地負責、部門協作、區域聯動的原則,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有序通行中存在的問題,嚴禁無故推諉、搪塞、拖延,嚴禁出臺各種“土政策”阻礙省際、省內物資運輸,嚴禁各地違規設卡阻礙應急物資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對不及時協調解決問題、阻礙應急物資運輸車輛正常通行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縣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市場

監督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實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75%的酒精及有關消毒產品終端價格管理。政府統一調配的普通口罩價格不得超過1元/只,消毒酒精價格不得超過疫情發生前價格,各縣區政府要組織據實成本審核,對客觀存在的成本支出給予補償支持。

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下同)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以及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進銷差價率超過30%,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查處。(市市場監管局、縣區政府牽頭,市發展改革委配合)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相關設備設施、場所地面等進行定期消毒,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嚴格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送餐人員的監督管理,全面實施“無接觸”式配送、“無接觸點取餐”外賣服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集體聚餐,小餐飲、小飯店暫停營業。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以及養老機構食堂、學校食堂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淮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期餐飲食堂管理暫行辦法》,對違反規定的嚴肅查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開展經常性檢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配合)

三、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充分利用檢驗檢測技術手段,對疫情防護用品實行全覆蓋抽查,確保質量安全。全力保障防控單位紅外測溫儀、體溫篩查儀等計量器具的檢測需求,確保量值準確。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防護用品執法專項行動,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開辟疫情防控期間涉刑案件物品檢驗檢測綠色通道,提高檢驗檢測效率,強化技術支撐,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統籌解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四、加強藥械安全監管。對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中涉及的治療藥品和疫情防控所用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生產企業,開展全品種、全覆蓋監督檢查。督促藥店嚴格落實《淮北市市場監管局藥店進出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加強藥店退燒、止咳、止瀉藥械銷售管理,實行實名信息登記。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非法制售藥品、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市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市場交易監管。加強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和超市監管,在疫情防控期間全面禁止活禽交易,督促市場開辦者和經營戶落實第一責任,按照衛生防疫要求對交易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嚴格對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嚴禁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野生動物。對違反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對經營場所予以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嚴查打擊網絡出售、購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縣區政府牽頭,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淮北海關配合)

六、加強廣告監管。嚴格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發布、審查等制度落實,禁止發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治療、治愈”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格履行廣播、電視、報刊、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前真實性、合法性審查責任。督促廣告行業加強自律,加大公益廣告宣傳,共同維護市場秩序。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虛假廣告行為。(市市場監管局)

七、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對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從快頂格處罰。進一步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即時共享,實施部門聯合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有效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從嚴從快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市司法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八、加強12315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市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電話24小時開通,對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訴舉報,及時受理、及時處置、及時反饋,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運用智能語音等現代信息技術,形成12315專用電話、互聯網、短消息、移動互聯通信等多種方式并舉的消費者訴求表達和反饋渠道,開展遠程消費維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區政府配合)

九、實行不見面政務服務。全面落實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預約辦”,對新開辦企業提供公章刻制免單服務,實行全程網辦、一日辦結。積極提供政務服務全流程免費郵寄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審批服務事項,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實行容缺辦理、特事特辦。

簡化疫情防控急需一類醫療器械企業生產備案和產品備案,實行即辦制。對申報需省藥監局審批的疫情防控所需醫用口罩等二類醫療器械生產注冊的企業,市市場監管局安排專門人員全程協助申報,實行一對一、點對點的指導。(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數據資源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郵政管理局配合)

十、強化復工復產服務。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落實專人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同步開展檢驗檢測、技術審評和現場核查,實現一次性并聯快速審批,依法加快急需物資生產經營資質辦理。對企業通過股權出資、股權出質、動產抵押、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進行有效融資、復工投產、擴大投資的,當場受理、當場辦結。及時做好復工企業特種設備檢驗,確保鍋爐、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開展聯合“雙打”專項行動。加大監管力度,開展“聯合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聯合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聯合執法行動。

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違法從事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動的,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從重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淮北海關、市郵政管理局配合)

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行為。重點打擊六類違法行為: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的行為;未按規定取得許可或備案,擅自生產銷售的行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以及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為;以普通、工業用等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為;生產銷售無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三無”產品以及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行為;商標侵權、假冒專利、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和虛假廣告的行為。堅持嚴格執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淮北海關配合)



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加強醫療廢物分類收集??h區、各相關部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高度重視疫情期間的醫療廢物管理,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81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轉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環函〔2020〕64號)、《淮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淮環委辦〔2020〕6號)要求,加強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分流管理,縣區新冠肺炎集中隔離點的生活垃圾暫按醫療廢物進行處置,并做好貯存和交接臺賬的登記及管理,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縣區政府配合)

二、確保醫療廢物及時轉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根據實際,配備足夠數量并且符合要求的應急運輸車輛,會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合理制定專用運輸路線,運輸路線盡量避開人口稠密地區,運輸時間避開上下班高峰期,保證醫療廢物運輸車輛通行順暢,確保醫療廢物特別是疫情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每天清運完畢。運輸車輛每次卸載完畢,應進入專門消毒清洗區,由醫療廢物轉運人員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同時,如實記錄貯存、轉運臺賬,確保醫療廢物來源可追溯。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重點醫療機構特別是疫情定點醫療機構,要每天上報醫療廢物特別是疫情期間傳染性醫療廢物和非傳染性醫療廢物產生、處置數量等情況。(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縣區政府配合)

三、保障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h區、各相關部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嚴格按照《淮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要求,開展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緊密結合醫療廢物的產生及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實際處置情況,做好啟動應急處置設施及相關準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縣區政府配合)

四、規范醫療廢物處置行為。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確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防止疾病傳染和環境污染;優先收集和處置肺炎疫情防治過程產生的感染性醫療廢物,根據需要可適當增加醫療廢物的收集頻次;運抵處置場所的醫療廢物盡可能做到隨到隨處置,在處置單位的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 12 小時。處置場所必須設置醫療廢物處置的隔離區,指定專人負責,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要求的方法和頻次對墻壁、地面、物體表面噴灑或拖地消毒。隔離區應設置明顯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縣區政府配合)

五、建立醫療廢物協同處置及信息共享機制。疫情期間,對我市存在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或處置設施突然出現故障存在必須停運檢修等情形,要按照《淮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立即上報省生態環境廳,協調省內其他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實現跨區域協同處置醫療廢物。市生態環境局積極做好指導幫扶和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在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間聯動與信息共享,確保醫療廢物及時、高效收集和無害化處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委、縣區政府配合)

六、落實醫療廢物管理制度??h區、各相關部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明確醫療廢物產生、貯存、轉運、處置等各環節管理人員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指導力度,督促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重點強化醫療廢物去向監督,堅決杜絕流出、倒賣或傾倒現象,確保全市醫療廢物得到全部、集中、規范處置。(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縣區政府配合)

七、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處置保障措施。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加強物資儲備??h區、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協調,保障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過程中所需的各類物資。在疫情結束后,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成本核算,經市財政、衛生健康、生態環境、審計等部門審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補貼。(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縣區政府配合)


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從優執行支持

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補充措施

一、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低0.5個百分點。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積極爭取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額度和政策性銀行優惠貸款。(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淮北銀保監分局、人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市建投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1. 擴大中小企業就業崗位。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可重復享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2. 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實施力度。將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裁員率放寬至上年度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 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與社會保險征收機構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對因受疫情影響,逾期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保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允許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辦,緩交、緩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醫保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文化旅游體育局配合)

三、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1. 落實國家稅費優惠。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征增值稅。(市稅務局)

2. 降低企業要素成本。降低中小微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工業用電價格根據國家政策及時調整,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確因流動資金緊張、繳費困難,實行“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淮北供電公司配合)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另有明確期限的從其規定;與《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幫助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的意見》(淮政秘〔2020〕5號)不一致處按本政策執行,未涉及到的淮政秘〔2020〕5號文件其他條款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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