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淮北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紅黃綠”三燈預警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淮環委辦〔2023〕9號
各縣(區)委、政府,市直各單位,各駐淮單位:
為更好推進我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壓緊壓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責任,有力推動問題整改?,F制定“紅黃綠”三燈預警管理辦法(試行)并印發給大家,請認真執行。
淮北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淮北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紅黃綠”
三燈預警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全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更好落實定期調度、包保督辦和跟蹤問效等舉措,進一步壓緊壓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監管責任和整改主體責任,高質高效推動問題整改驗收銷號?,F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全面從嚴治黨暨深化作風建設工作會議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賽馬”排名,及時有效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更優質的生態環境需求,為淮北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紅、黃、綠”亮燈預警機制
通過用“紅、黃、綠”三燈預警管理,全面反映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進度,實現問題整改進度完成情況、目標達成情況可視化。其中,“綠燈”表示問題整改推進正常,按序時進度順利進行;“黃燈”表示問題整改進度較為遲緩;“紅燈”表示問題比較嚴重,臨近整改時限且整改進度與原計劃有較大差距,或出現超期等風險問題。
三、“紅、黃、綠”亮燈提醒對象
承擔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改實施主體、驗收(監管)單位。
四、“紅、黃、綠”亮燈問題范圍
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交辦信訪件;中央、省級警示片問題;上級及市領導批示、現場調研督辦問題;市級排查重點問題等。
五、“紅、黃、綠”亮燈規則
(一)整改開始預警。在規定(交辦)時間開始整改的問題,亮“綠燈”;在規定(交辦)時間1個月內未開始整改的問題,亮“黃燈”;超過規定(交辦)時間1個月亮“紅燈”,直至開始整改。
(二)序時進度預警。按整改進度完成或超額完成的,亮“綠燈”;整改措施完成率落后50%(含)以內的亮“黃燈”;整改措施完成率落后超過50%的亮“紅燈”。
(三)驗收銷號預警。超過完成時限仍未整改完畢進行驗收銷號的亮“紅燈”。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市直單位及各駐淮單位于每月20日前將擬亮燈自查情況(如自查有“紅燈”“黃燈”情況需同時提交情況說明)提供至市環委辦(電子郵箱:hbhbdcb@163.com)。
(二)市環委辦負責統籌調度工作,強化現場調研,及時將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提出“紅燈”“黃燈”警示建議,推動各縣(區)、市直單位及各駐淮單位及時處理,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
(三)市環委辦按月通報整改“亮燈”、“轉燈”情況。對亮“紅燈”三次以上的責任單位,將提請市環委會負責同志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并責成向市環委會作出書面檢查,同時抄送市紀委監委。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后期將根據運行情況適當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