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淮北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攻堅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5-02-07 17:11 字號:

淮政辦秘〔20252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淮北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攻堅年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22

 

 

 

淮北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攻堅年”行動方案

 

為扎實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加快項目轉化生成和落地實施,決定在全市開展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攻堅年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各項決策部署,以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投向為牽引,樹牢項目為王理念,實行三燈管理+工作機制,推進審批提速、調度提效、項目提質,持續擴大有效投資,為加快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美好淮北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攻堅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的計劃性、系統性、實效性顯著增強,項目成熟度、政策匹配度顯著提高,為完成2025年投資目標任務、推動十四五順利收官、十五五良好開局打牢項目基礎。

開工數量取得新提升。原則上,當年中央資金項目申報時開工率(在建項目個數占總項目的比重)達到50%、資金下達時達到80%、下達3個月內全部開工。省季度集中開工動員項目當季全部開工,開工后2個月內完成納統。

資金爭取取得新突破。精準對接國家政策導向,找準全市發展所需,謀劃推進一批利當前、惠長遠的重大項目,力爭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保持較高水平,占全省總盤子比重高于GDP占比。

項目實施取得新成效。當年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和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全部開工,力爭使用中央資金項目進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以上,省重點項目實施進度較全省平均水平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做實前期論證,提高項目謀劃質量。

1. 提高項目謀劃匹配度。分級分領域組織專題培訓,提高項目與重大規劃的銜接性、與政策目標的符合性。分領域開展項目需求評估,摸清短板弱項、排出實施計劃。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行業指導作用,圍繞國家和省重點支持方向,牽頭謀劃本行業重大項目??h區、園區要結合自身資源稟賦、工作基礎和發展方向,牽頭謀劃本地區重大項目,實現項目建設接替有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 強化方案可操作性。強化對項目選址選線、要素保障、建設運營、投融資、影響效果、風險管控的深入研究,通過專家論證、多方案比選等方式提高項目科學性。充分發揮自然資源部門多規合一平臺優勢,規范項目策劃生成要求。在財政承受能力、社會穩定風險、用地用林等環節,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提前介入、加強指導,避免后期頻繁調整、難以實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等)

3. 充分利用專業力量。依托工程咨詢行業管理機制,結合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工程咨詢單位名錄和行業協會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結果,梳理一批中介機構清單。發揮金融機構融資+融智綜合服務優勢,前置優化項目籌資方案。鼓勵有資信的中介機構和社會資本,采用市場化方式參與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4. 落實項目分級管理。依托市重大項目閉環管理系統,常態化開展項目儲備,根據項目成熟度實行三燈管理,對暫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標注紅燈、對需進一步提高成熟度的項目標注黃燈、對基本符合要求的項目標注綠燈,并推動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紅燈至綠燈逐級轉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二)加強部門聯動,強化項目要素保障。

5. 多措籌集建設資金。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中央資金。搶抓項目審核自主權試點政策機遇,用足用好擴大專項債支持范圍、續建項目綠色通道等政策。探索全口徑政府投資計劃編制,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預算內建設資金等各類地方財政性資金。深化投貸聯動,引導銀行、保險、融資擔保等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充分運用基礎設施REITs、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6. 加強能耗要素保障。統籌全市用能空間,對單位增加值能耗優于全省單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兩高項目,確保用能需求;對新上單位產品能耗優于行業標桿水平(暫無行業標桿水平的項目,單位增加值能耗需優于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非兩高項目,優先保障。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支持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綠電進行可再生能源消費替代,節能審查前落實當年綠證交易對應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項目能耗量的比重不低于30%。(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7. 完善土地報批流程。開辟中央資金項目土地報批綠色通道,實行集中受理、優先受理。針對土地組卷報批時間長的問題,壓實縣區責任,建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土地組卷報批工作專班,壓縮組卷時間,提高組卷質量。指導各類開發園區開展區域評估,積極推進多評合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精準梳理摸排市級調度重大項目年度新增用地需求,指導項目單位做好用地預審等相關報批工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三)深化統籌集成,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8. 優化項目實施模式。鼓勵項目采取全過程工程咨詢、工程總承包(EPC)、建筑師負責制、代建制等模式,推進勘察、設計、造價、招標、監理、施工等各環節深度融合,優化項目組織、簡化交易結構,系統性解決責任分離、管理脫節、協調延誤等問題,評選出一批一體化實施模式典型項目。(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9. 推進前期并聯審批。分重點領域梳理發布項目前期工作全流程辦理導圖和并聯辦理清單,引導各部門平行作業、壓茬推進,推進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辦理后盡早開工。對五張清單中的新開工政府投資項目,四季度集中啟動可研、初設等文本編制,上一階段報批時同步開展下階段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10. 細化項目容缺辦理。組織編制投資項目容缺審批辦理模式清單,明確重點環節的關鍵材料和容缺材料類型。對基本條件具備、關鍵材料齊全、非關鍵性材料欠缺的服務事項,項目單位作出相應承諾后,先行受理并出具初審意見,待項目單位補齊后轉為正式審批文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四)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招標采購效率。

11. 優化服務內容。建立發改、公管、縣區政府項目管理單位定期會商機制,及時通報共享項目信息。項目單位要對照招投標政策要求,統籌做好項目報批、委托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等相關工作。公管部門要主動向標前環節延伸服務事項,提示做好招標前期準備工作,預留充足時間。對重大項目優先辦理項目登記、發布招標公告、安排開評標場地等業務。全面推行在線檢,積極做好合規性和公平競爭檢查。(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12. 強化標后調度。實時關注合同簽訂進度情況,通過平臺短信、電話提醒等方式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和中標人簽訂合同。積極推動招投標平臺與工程審批、施工現場信息化系統互聯互通,通過數據賦能健全完善招標投標市場與項目履約現場兩場聯動機制,建立合同履約季度抽查+專項通報,嚴查違法違規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五)強化開工前準備,提升項目實施進度。

13. 分段辦理施工許可。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全面實行建筑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施工”“地下室和基礎工程施工”“正負零以上施工分段辦理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進展自主選擇,分成兩個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分兩個階段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縮減前置程序。同步引入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確保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14. 加快落實施工條件。組建水電氣網聯合報裝一件事工作專班,打造應用模塊,線上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和皖企通”APP、線下通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進行受理,并向各水電氣網企業主營業網點延伸,實現一網受理、一表申請、一窗咨詢。按照首接負責制原則,專營單位指定服務專員、全程幫辦代辦,確保10個工作日內完成接入。(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四、保障措施

15. 明確責任分工。分級編制前期工作攻堅計劃,按照屬地和行業歸口,逐個落實項目前期工作具體承擔單位和責任部門,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對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重大項目,全面推行專班管理,實現一個項目對應一位牽頭領導、一套班子、一張甘特圖、一線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

16. 健全工作機制。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原則,充分發揮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工作專班作用,及時收集梳理項目推進中存在問題,分辦至市級要素保障部門和縣區政府,限期反饋辦理情況;定期召開工作專班會議,會商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工作推進情況。對于專班層面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市級重點項目調度會議協調調度。依托市重大項目閉環管理系統,建立紅黃綠預警提醒通報機制,實行月度通報、季度點評,針對要素節點超時審批事項,及時下發提示單并報市政府負責同志。(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17. 強化經費保障。分級設立項目前期工作專項資金池,市級加大重大規劃和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持力度。按照總額控制、??顚S?、滾動使用的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預支用作前期工作經費,并向完成年度投資目標任務較好、重大項目推進較快的縣區和部門傾斜。對以市場化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建設經費到位后,前期費用相應列入項目建設成本予以支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

18. 加強跟蹤問效。對前期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約談,對約談中承諾事項建立臺賬,持續推進落實,整改情況按月報市政府負責同志。對市級重點項目調度會議定事項,市發展改革委及時向有關責任單位反饋交辦清單,明確時限,銷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成重大項目督查組,加強常態化跟蹤督查、定期通報,督促落細落實職責任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

 

附件:淮北市重點項目節點生成導則

 

附件

淮北市重點項目節點生成導則

 

一、招商產業項目

以項目完成備案時間為節點設置起點。原則上設置10個督辦節點,其中核心節點3個,重要節點4個,一般節點3個。

1. 完成項目備案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簽約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中心、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完成項目備案

2. 完成土地掛牌(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

1)完成工業用地預申請材料:存量建設用地于完成項目備案后10日內完成(涉及征收報批的備案后3個半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

2)土地掛牌:預申請材料齊全后45日內完成(包括規委會審議、市政府批復)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銷號標準: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3. 完成林地指標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1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林地批復

4. 完成土地報批(視項目具體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半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用地批復

5. 完成項目環評批復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環評批復

6. 完成項目能評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能評批復

7. 完成項目規劃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規劃批復

8. 完成項目開工建設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土建項目土地掛牌后4個月內完成【根據土地出讓合同,開工時間一般為摘牌后3個月】;租賃廠房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項目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銷號標準:土建項目簽訂施工合同,完成項目龍門架、圍擋、臨設等搭建,主體工程破土開槽;租賃廠房項目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及設備采購合同,到場設備達到納統標準

9. 完成項目納統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完成(化工項目開工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通過省市縣三級審核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由市統計局提出銷號意見

10. 完成項目竣工投產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自項目開工之日算起,根據項目建筑規模和結構體系確定竣工投產時間:

鋼結構廠房:3萬(含)平方米以內14個月內竣工投產;3萬(不含)-6萬(含)平方米16個月內竣工投產;6萬(不含)-10萬(含)平方米以上18個月內竣工投產;10萬平方米以上20個月內竣工投產。

框架結構:高度0-24米(含)18個月內竣工投產;高度24米(不含)以上21個月內竣工投產。

有地下建筑的竣工投產時間增加3個月。

既有鋼結構,又有框架結構的項目按最長竣工投產時間設置節點。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項目主體及附屬工程完工并取得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投產佐證材料

11. 完成項目升規納統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竣工投產后2個月內完成(化工項目竣工投產后4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由市統計部門提出銷號意見

注:按上述節點設置,自完成簽約時間起,招商產業項目需22個月至29個月內完成升規納統。

二、政府投資類項目

以完成立項時間作為起點設置節點。

(一)線性工程項目設置15個督辦節點,其中核心節點3個,重要節點8個,一般節點4個。

1. 完成項目方案審查意見(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方案審查意見

2. 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完成項目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如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情況單獨研究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

3. 完成項目環評批復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環評批復

4. 完成項目能評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能評批復

5. 完成項目可研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獲取可研批復

6. 完成初步設計批復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可研批復后4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初步設計批復

7. 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審查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初步設計批復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

8. 完成施工招標掛網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發布施工招標公告

9. 完成項目林地報批(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林地批復

10. 完成土地報批(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4個半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用地批復

11. 完成項目供地(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5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國有用地使用批復文件

12. 完成項目開工建設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招標掛網后2個月內完成,采取評定分離的增加1個月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簽訂施工合同,完成項目龍門架、圍擋、臨設等搭建,主體工程破土開槽

13. 完成項目納統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通過省市縣三級審核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由市統計局提出銷號意見

14. 完成項目竣工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算起,根據項目類型區分:

市政路橋:12個月(高架橋18個月)

高速公路:30個月,包含隧道的加3個月

國省干線:24個月

軌道交通:54個月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項目主體及附屬工程完工并取得竣工驗收報告

15. 完成設施移交(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竣工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屬地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

銷號標準:簽訂移交協議

注:按上述節點設置,自完成立項時間起,線性工程項目需于28個月至70個月內完成竣工移交。

(二)民生項目設置14個督辦節點,其中核心節點3個,重要節點6個,一般節點5個。

1. 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完成項目立項后2個月內完成,如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情況單獨研究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

2. 完成項目環評批復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環評批復

3. 完成項目能評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能評批復

4. 完成項目規劃方案審批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立項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規劃批復

5. 完成項目可研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完成項目土地預審及選址意見書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獲取可研批復

6. 完成初步設計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可研批復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初步設計批復

7. 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審查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初步設計批復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

8. 完成施工招標掛網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意見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發布施工招標公告

9. 完成項目林地報批(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林地批復

10. 完成土地報批(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后4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林地批復

11. 完成項目供地(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可研批復后5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國有用地使用批復文件

12. 完成項目開工建設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招標掛網后2個月內完成,采取評定分離的增加1個月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完成項目門樓、圍擋、臨設等搭建,施工單位進場并進行基礎開挖

13. 完成項目納統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通過省市縣三級審核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由市統計局提出銷號意見

14. 完成項目竣工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算起:

教育項目:中、小學18個月,高中、高校24個月

醫療項目:34個月

大型場館項目:36個月

安置點:多層20個月(6層及以下)、小高層26個月(7-18層)、高層34個月(19層及以上);  

水廠及污水處理廠:24個月

責任單位:項目主管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項目主體及附屬工程完工并取得竣工驗收報告

注:按上述節點設置,自完成立項時間起,民生類項目需于30個月至48個月內完成竣工移交。

三、住宅及商服地塊項目

以項目完成土地摘牌時間作為起點設置節點,原則上設置8個督辦節點,其中核心節點3個,重要節點2個,一般節點3個。

1. 完成項目備案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完成土地摘牌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體育局等行業主管單位

銷號標準:完成項目備案

2. 完成項目環評批復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銷號標準:取得環評批復

3. 完成項目能評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一般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銷號標準:取得能評批復

4. 完成項目規劃批復(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取得規劃批復

5. 完成項目開工建設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完成摘牌后6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簽訂施工合同,完成項目門樓、圍擋、臨設等搭建,施工單位進場并進行基礎開挖

6. 完成項目納統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通過省市縣三級審核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由市統計局提出銷號意見

7. 完成項目竣工運營

節點等級:核心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開工后,多層20個月(6層及以下)、小高層26個月(7-18層)、高層34個月(19層及以上)完成多層地下室、部分裝配式竣工節點增加3個月;開工后受供地、林地、征遷、資金支付等因素影響,竣工節點根據延誤時間適當順延。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項目主體及附屬工程完工并取得竣工驗收報告,并提交運營佐證材料

8. 完成項目升規納統(視具體項目情況而定)

節點等級:重要節點

督辦時間:項目竣工投產后2個月內完成

責任單位:市直單位、屬地政府

銷號標準:由統計部門提出銷號意見

注:按上述節點設置,自完成土地摘牌時間起,住宅及商服地塊項目于28個月至46個月內完成升規納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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