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聘任第五屆淮北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淮政秘〔2025〕14號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第四屆淮北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任期已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8〕76號)、《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實施意見》(皖法辦發〔2019〕21號)等有關換屆工作的規定,經報省政府復核同意,決定聘任下列同志為第五屆淮北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劉家宏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主任:楊春杰 市司法局局長
張 柯 市政府辦公室(外事辦)副主任
王天江 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張 莉 淮北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委 員:陳明月 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
丁 浩 市財政局副局長
程祖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黨委委員、總規劃師
溫育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三級調研員
王吉偉 市審計局副局長
呂 鋒 市工商聯二級調研員
張振濤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北監管分局副局長
張 訓 淮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
趙媛媛 烈山區人民法院院長
王 艷 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楊 萍 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