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5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時間:2025-02-12 09:21 字號:

各縣(區)教育局、局屬各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管理,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確保收費工作有序開展,根據國家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5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按市發改委《關于做好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淮發改收費〔2017〕417號)和《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秘財〔2023〕41號)文件要求執行。

(一)學費:繼續實施免除全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政策。高中階段學費標準為:省級示范高中每生每學期850元,市示范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50元。

(二)住宿費:初中每生每學期30元,高中每生每學期40元,公辦農村寄宿制初中根據相關文件免收住宿費。實行公寓化管理的學校,住宿費標準按市(縣)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收費:全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作業本費:小學每生每學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20元;教輔資料費按核定價格據實收取。高中代收費采取集中預收、當期結算的方法收取,實行多退少補。預收標準為:高一、高二850元;高三500元。校服費、校車費等按照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

(四)服務性收費: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公辦義務教育學??上驅W生收取課后服務費,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生每學期360元。民辦中小學校收取的收費項目僅限學費、住宿費、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

各中小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收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應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嚴禁強制服務性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二、收費紀律和要求

1.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惠民政策。2025年春季免費教材款,要嚴格以免費學生電子學籍數為依據,免費循環使用教材起始年級按100%配齊,其他年級按50%配齊,由國家財政撥付。杜絕將老師教學用書的教材作為免費教材發放;超學籍部分的費用由各校自行承擔。高中階段教材款按文件要求預收并及時與市新華書店結算。

2.2025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根據《關于做好2024-2025學年中小學教材征訂和教輔選用等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6號)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要堅持“一教一輔”和自愿征訂原則,學??山y一無償代購,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學校強制或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

教輔材料款要以學校為單位及時結算。教輔材料票據由淮北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提供并開具,款項直接繳存,不得存放于私人賬戶。

3.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其支出必須單獨核算。服務性收費收入由學校按規定列支;代收費由學校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嚴禁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用于學校的其他支出;嚴禁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小金庫”;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

4.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將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以家長委員會名義規避學校收費主體責任,攤派收取服務性和代收費用。

5.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有關規定,每學期開學時在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依據,獎助(減免)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收費政策調整時,收費公示要及時更新,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增強學校收費透明度。

6.各縣區和學校要加強政策宣傳,通過網站、公眾號、宣傳欄、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向學生和家長宣傳和講解收費政策,消除學生和家長疑慮,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引發誤解。

7.市教育局持續將教育亂收費治理納入重點工作內容。對于被群眾投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并被省教育廳通報的亂收費行為將嚴肅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淮北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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