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2024年9月3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建立健全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24年9月13日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下發。該《意見》是貫徹落實《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的具體舉措,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和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具有深遠意義。
一、《意見》制定依據和背景
根據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統一部署,2018年10月9日起,原公安消防部隊全部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2018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并致訓詞。按照《關于印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8〕50號)文件精神:“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措施,平移部隊現有政策、待遇標準”。目前,應急管理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等多個國家部委已經出臺了關于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的相關優待保障政策文件。
二、《意見》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隨著職能任務拓展,消防救援隊伍承擔的任務將更加繁重,具有高風險、高強度和24小時駐勤備戰等職業特點。出臺《意見》,有利于建立健全尊崇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體系,充分保障消防救援指戰員及其家屬權益,提升消防救援指戰員職業榮譽感,進一步激勵廣大指戰員許黨報國、獻身使命,推動全市消防救援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三、《意見》起草過程
該文件由淮北市消防救援局擬稿,參考省內外相關地市保障機制文件,征求機關、基層單位建議后形成初稿。2024年5月31日起,淮北市消防救援局通過電子政務平臺對市級19家部門及單位進行意見征求。7月12日,市司法局通過合法性審查。7月16日,市政府組織重點涉及的12家部門及單位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現場細化內容5條。9月3日,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意見》。9月13日以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四、《意見》工作目標
進一步提振全市消防救援隊伍士氣,解決廣大指戰員的后顧之憂,增強全市消防救援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使命擔當意識,激勵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功立業,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注消防救援事業發展。
五、《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共17條,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機制保障、職業榮譽保障、社會優待保障、職業待遇保障、人才建設保障等內容。
第一條至第三條,明確了包含建立重大工作、重要信息直報機制、相關工作權限和專業委員會協調部署工作在內的報告制度;規定了包含每年消防工作會議、政府常務會聽取消防工作報告制度,考核相關單位并加強結果運用等在內的會議制度;確定了包含對行業部門開展指導、督導、考評,推動專業委員會實體化運行。
第四條至第五條,明確了包含消防救援隊伍表彰獎勵納入黨委政府、群團組織表彰獎勵體系、消防救援人員立功受獎和重大節日期間走訪慰問辦法等內容在內的表彰獎勵制度;同時確定了消防救援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傷亡撫恤待遇在內的傷亡撫恤制度。
第六條至第十一條,明確了消防救援人員享受的相關醫療就診優待,確定了消防救援人員在交通出行享受的各項優惠優待政策,對消防救援人員在家庭落戶、子女教育、家屬隨調等方面享受的相關政策做出了明確,也明確了不同工齡、級別消防救援人員享受的包含稅費減免、優待補助等在內的其他優待保障。
第十二條到第十五條,明確了包含消防救援人員相關補助補貼經費保障單位、享受待遇和考評辦法在內的經費保障制度,確定了包含醫療保障待遇、投保種類、金額和保費統籌保障單位等在內的醫療保障制度,規定了消防救援人員住房保障參照標準和優先住房保障政策,明確了不同情況下消防救援人員的相關退出保障政策。
第十六條至第十七條,明確了包含暢通消防救援隊伍干部和地方黨政干部交流渠道、將消防救援隊伍干部納入組織部門培訓、掛職等范圍的人員交流保障機制,確定了消防救援隊伍干部轉崗、交流等方面的保障機制。
六、創新舉措
《意見》的出臺,對消防救援隊伍相關優待保障進行了明確,對各項保障優待措施進行了分類細化,填補了消防救援隊伍改革轉隸以來市級層面在政策文件上對消防救援人員保障的空白,有利于消防救援人員享受優待、維護權益,突出了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積極聯絡相關責任部門貫徹落實《意見》精神,確保相關保障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在隊伍內部組織學習《意見》內容,進一步增強消防救援隊伍指戰員自豪感、榮譽感,堅定全體指戰員在駐地建功立業的信心決心。
咨詢科室:淮北市消防救援局政治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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