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和容錯免責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2024年12月4日,淮北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淮北市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和容錯免責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淮北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12日正式印發。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皖府法領辦〔2020〕1號)明確將“建立并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實施辦法等情況”作為對省級以下人民政府重點督察內容。長期以來,我市一直未建立合法性審查責任追究及容錯免責方面的政策文件,有關責任追究和容錯免責缺乏工作依據,制定出臺《辦法》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通過《辦法》的實施,能夠進一步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防止和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目前,我省并無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和容錯免責的專項規定,《辦法》的出臺系我市在全省首創。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今年初,在省司法廳合法性審查處的指導下,市司法局即謀劃起草工作,先后學習徐州、麗水等市的先進經驗和做法,9月初形成了《辦法(征求意見稿)》。10月29日,書面征求39家單位意見,均無修改意見,至此,形成《辦法(送審稿)》。11月12日,市司法局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根據專家論證會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11月12日,《辦法》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12月4日,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同月12日印發文件。
四、主要內容
《辦法》適用于全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所要承擔的過錯責任。過錯責任追究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責任單位,包括責令改正、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一類是針對責任人員,包括談話提醒、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等方式。同時,《辦法》還通過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十四項免于追究責任的情形,在評先評優、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職級職稱晉升、考試錄用等過程中,亦不受影響,便于各級有權機關實際操作。
五、創新舉措
一是體現了首創精神,是在全省范圍內首次對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作出明確要求,以監督合法性審查職能履行的“小切口”帶動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的“大建設”。
二是貼合工作實際,在責任追究范圍方面,列舉了人大監督、法治督察等方面依法被糾錯的情形;在追究方式方面,列舉了責令改正、調離崗位等方式,更具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免責和激勵,通過十四項免責情形列舉,避免承辦單位、合法性審查機構和人員因勇于擔當干事而受到追責,充分體現了市政府關心、愛護、支持、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鮮明導向,切實營造恪盡職守、勇于擔當、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真正為干事創業者保駕護航。
六、工作目標
加強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和容錯免責,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的重要舉措,也是進一步做好合法性審查工作,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有力抓手,有助于解決當前合法性審查工作中存在的未能“應審盡審”以及審查質量不夠高的難題?!掇k法》體現嚴管厚愛,堅持實事求是、權責一致、錯責相當、懲教結合、激勵擔當、客觀公正的原則,對于那些敢于擔當、善于創新的經驗做法,及時給予肯定、鼓勵、容錯免責,積極選樹典型,更好地為改革創新保駕護航。
七、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將充分發揮《辦法》的引領作用,強化《辦法》的推動落實,加強對各級決策承辦單位和合法性審查機構的工作指導,將抓好合法性審查工作質量擺在突出位置,積極選樹敢于擔當、善于創新予以容錯免責的典型,不斷提升行政機關決策質效,支持、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為淮北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解讀科室:淮北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科
聯系方式:0561-319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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