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淮北市建立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立足監督職能履行“小切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大提升”
近日,《淮北市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和容錯免責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在全省率先建立合法性審查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以監督合法性審查職能履行“小切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大提升”。
為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防止和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辦法》規定了過錯責任追究適用范圍和原則、過錯責任情形和責任劃分、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和程序、容錯免責情形以及結果運用等主要內容。
《辦法》貼合工作實際,在責任追究范圍方面,列舉了通過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人大監督、法治督察等方面依法被糾錯的情形。在追究方式方面,列舉了責令改正、約談、通報批評、談話提醒、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調離崗位等方式,更具可操作性。突出免責和激勵,通過十四項免責情形列舉,避免承辦單位、合法性審查機構和人員因勇于擔當干事而受到追責,樹立關心、愛護、支持、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鮮明導向,營造恪盡職守、勇于擔當、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干事創業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市司法局將充分發揮《辦法》的引領作用,加強對各級決策承辦單位和合法性審查機構的工作指導,將抓好合法性審查工作質量擺在突出位置,積極選樹敢于擔當、善于創新予以容錯免責的典型,不斷提升行政機關決策質效,支持、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為淮北高質量轉型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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