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新修訂的《淮北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出臺
城市建設檔案是城市建設和管理活動直接形成的真實記錄,對留存城市記憶、傳承文脈有著重要價值和作用。近日,新修訂的《淮北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并將于2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原《淮北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辦法》于2013年頒布實施。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入,檔案工作面臨從傳統載體管理向數字管理轉型升級的巨大挑戰。為加強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充分發揮城建檔案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作用,我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新《辦法》。
《辦法》共6章28條,根據我市現階段城建工作特點和要求,與時俱進地調整了城建檔案工作的重點和機制體制,明確事前告知、事中指導、事后監管的檔案工作流程,構建了更為合理的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體制,完善了工程檔案的驗收制度,對新時代城建檔案工作進行全面規范。
具體來看,《辦法》明確構建市、縣分級的城建檔案接收體系,順應城建檔案精細化發展要求。
針對當前工程檔案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收集不及時、不完整等問題,《辦法》對各參建單位的歸檔職責進行明確,明確建設單位對工程檔案的收集和報送工作負總責。
針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檔案管理方面的問題,《辦法》確立事前告知、事中指導、事后監管制度。要求建設主管部門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收集、整理、移交工程檔案的要求。同時規定,城建檔案機構應當對建設單位的工程檔案工作進行指導服務。明確對竣工驗收后形成的檔案資料可實行“驗收+承諾”或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一次性移交,對建設周期長或線上歸檔的建設工程可以分階段驗收,分階段移交。加強事后監管,對不按規定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利用城建檔案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此外,針對檔案便民服務相關問題,《辦法》明確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完善城建檔案利用流程,提供便民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并定期公布開放目錄,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開放檔案。同時,對于有關單位在開展檔案收集、整理和數字化工作中存在困難的,也可委托符合條件的檔案服務機構進行外包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根據我市城建檔案數字化建設實際,規定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明確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章或電子簽名的電子文件,可以不移交相應的紙質檔案。對城建檔案電子化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加大推進城建檔案信息化建設力度,實行歸檔全過程線上線下同步辦理,為下一步全市域統一的電子城建檔案接收平臺、電子檔案單套接收機制等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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