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自 2019 年《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淮政辦〔2019〕6 號)發布并實施以來,已歷經六個年頭。在這期間,淮北市經濟社會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城市建設不斷推進,產業結構持續優化,過往的部分政策標準逐漸顯露出與當下形勢的不適應性。首先,從區域競爭視角來看,皖北地區整體發展態勢迅猛,周邊五市在吸引投資、推動產業升級方面各展其能。在土地資源利用方面,較低的稅額標準未能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再者,為保障稅收征管工作的連貫性與一致性,實現區域稅收政策的統一協調,調整我市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也成為必然需求。?
基于以上種種因素,為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綜合考量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區域競爭力以及滿足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需要,結合淮北市的實際經濟發展狀況,并充分借鑒皖北其他五市的先進經驗,市稅務局積極履行職責,代擬了《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即《通知(征求意見稿)》)。
此次代擬行為有著堅實的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明確賦予了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劃分土地等級,并在省人民政府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適用稅額標準的權力?!栋不帐〕擎偼恋厥褂枚悓嵤┺k法》也進一步細化了這一規定,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土地使用稅政策提供了具體指導。市稅務局的代擬工作嚴格遵循這些法律法規,旨在通過合理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增強我市開發園區的綜合競爭力,為淮北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淮政辦〔2019〕6 號)自發布實施以來,在一定時期內對我市經濟發展和稅收征管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持續推進,部分政策標準已逐漸不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與皖北周邊城市對比,我市開發園區標準偏低:經調研發現,皖北周邊其他五市的開發園區和工業園區土地等級普遍在三等以上,稅額標準為 6 元 /㎡或 8 元 /㎡。而我市高新區以及相山、烈山、杜集區的三個開發園區土地等級均為四等,稅額標準僅為 4 元 /㎡,相較于周邊城市明顯偏低。這種差異不利于我市在區域競爭中吸引優質項目和資源,影響了我市開發園區的發展潛力和競爭力。?
稅額標準低對土地利用產生不利影響:當前較低的稅額標準,無法有效發揮稅收對土地資源配置的調節作用。一方面,不利于對低效閑置用地的處置,部分企業可能因用地成本過低而閑置土地,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也難以激勵企業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不利于推動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不符合當前國家和地方對于土地資源高效利用的政策導向。?
臨渙化工園區管理體制調整的需要:根據《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安徽淮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托管臨渙化工園區方案> 的通知》(辦〔2024〕66 號),臨渙化工園區作為淮北高新區 “園中園”,其稅收征管已于 2024 年 7 月整體移交市高新區稅務局負責實施。為了實現稅收征管的統一和規范,確保園區土地使用稅政策的一致性和合理性,有必要對該園區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進行調整。?
市政府經深入研究和審慎論證,制定了《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三、起草和研判過程
一是起草初稿。2024年9月份,啟動文件起草工作,在評估分析、走訪調研,參考周邊地市等級稅額標準的基礎上,起草了《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及范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二是征求意見。2024年12月2日,市稅務局向市直相關部門、各區政府和市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發函征求意見,市司法局反饋2條修改意見,均已采納。2024年12月4日,市稅務局、財政局組織召開納稅人座談會,聽取納稅人代表的意見建議,會上針對部分納稅人代表提出的意見,市稅務局就此次擬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的目的意義、周邊地市等級稅額標準及我市開發園區納稅人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實際稅負等情況作了詳細說明,與會納稅人代表表示理解和認可。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5日,市政府通過對外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未收到反饋意見。
三是論證和風險評估。2025年1月8日,市稅務局牽頭市財政局、發改委、工信局、自規局、市工商聯5部門人員對《通知》進行論證,一致同意通過。2025年1月10日,市財政局、稅務局組織專題風險評估,意見均為《通知》具有可行性、可控性,風險較低、可以實施,并報市委政法委完成了風險評估備案。
四是通過審查。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通過了市稅務局權益性審核、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五是正式印發。2025年2月20日,經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市政府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印發。
四、工作目標
發揮稅收調控的職能作用,促進我市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提高城鎮土地使用效益。
五、調整內容
相較于2019年文件,《通知》除將安徽淮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湖園區和新區)、安徽淮北相山經濟開發區、安徽淮北烈山經濟開發區、安徽淮北杜集經濟開發區及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范圍內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標準進行調整及更新部分路段名稱外,其余維持不變。調整的內容主要是:
(一)將安徽淮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龍湖園區和新區)、安徽淮北相山經濟開發區、安徽淮北烈山經濟開發區、安徽淮北杜集經濟開發區的土地等級由原市四等調整為市三等,稅額標準由原4元/㎡統一提高為6元/㎡。
(二)將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的土地等級由原縣三等調整為市三等,稅額標準由原4元/㎡提高為6元/㎡。
(三)更新路段名稱(范圍未變),將2019年文件中“三、北外環至龍河以南,沿龍河到梧桐路穿101省道至蕭濉新河以西,由蕭濉新河以北沿市縣界經101省道、淮海西路、202省道至北外環以東”的表述調整為“三、北外環至龍河以南,沿龍河至梧桐路,沿梧桐路穿五宋路至蕭濉新河以西,由蕭濉新河以北沿市縣界至S411省道,沿S411省道經S238省道至北外環以東”。
六、保障措施
稅務機關要摸清稅源底數,建立臺賬、精準調整,依法開展稅收征管;做好政策調整的宣傳解釋,開展后續跟蹤服務;輔導納稅人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實現應享盡享。確保政策調整工作穩妥實施。
七、解讀單位及政策咨詢電話
解讀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淮北市稅務局
咨詢電話:0561-2329989
文件下載